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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重点修订“三个办法”六方面内容 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03-08 05:03    点击次数:202

  记者李愿北京报道

  公开征求意见一年后,2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统称“三个办法”),并表示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2023年1月6日至2月6日,“三个办法”及《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金融监管总局就各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并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并对相关制度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三个办法”,此前单列的《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发布实施“三个办法”是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将做好“三个办法”的实施工作,积极推动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央行日前发布的《202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37.59万亿元,同比增长10.6%;2023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2.75万亿元,同比多增1.31万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余额65.93万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比上年末高1.6个百分点;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80.1万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比上年末高0.2个百分点。重点修订六方面内容

  “三个办法”修订的背景是当中的一些规定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需要更新调整,以更加适应当前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修订“三个办法”,能够更好地适应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际和发展趋势,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据了解,“三个办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六方面: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以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来看,本次修订合理拓宽了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范围,并明确参照适用范围,着力涵盖当前市场各类合理的融资用途需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借款人对象范围,有效满足不同类型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一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二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东分红,不得用于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三是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采矿权等其他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可根据贷款项目的业务特征、运行模式等参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或适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针对线上信贷需求,《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对于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人通过非现场间接调查手段可有效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并可据此对借款人作出风险评价的,可简化或不再进行现场实地调查(不含用于个人住房用途的贷款)。且第22条规定,贷款人通过全线上方式开展的业务,应当符合互联网贷款相关规定。填补贷款期限制度空缺

  “三个办法”明确了贷款期限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解释称,为填补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本次修订明确:一是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或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授权相应层级负责审批。二是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五年。三是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十年。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的规定是缩短了贷款期限,管理从严。201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规定非基础设施类固定贷款和项目贷款还本期限不得超过15年。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43条明确,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慎评估展期原因和后续还款安排的可行性。同意展期的,应根据借款人还款来源等情况,合理确定展期期限,并加强对贷款的后续管理,按照实质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类。期限一年以内的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43条也明确,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慎评估展期原因和后续还款安排的可行性。同意展期的,应根据还款来源等情况,合理确定展期期限,并加强对贷款的后续管理,按照实质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类。期限一年以内的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汽车贷款等的贷款期限另有规定的,继续执行相关规定。”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三个办法”还就防控贷款资金挪用行为提出了一些要求:一是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情形时,如个人经营贷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调整贷款利率、收取罚息、压降授信额度、停止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二是贷款人应健全贷款资金支付管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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